填报说明
1、申报阶段:凡申报备案、核准的项目适应本申报系统。
建设单位先申请用户名和密码。登陆系统后,申报人应当完整地填写申报信息,附件采用规范的电子文本格式(不具备条件的项目单位可以发传真或送达纸质文件),并保证电子文本与纸质文件的一致性以及相关数据的准确性。内资工业、三产项目填报备案表单;外资工业、外资三产、社会事业项目填报核准表单。
备案项目附件包括:(1)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;(2)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;(3)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;(4)海洋渔业部门出具的海域使用意见(建设项目涉及到使用海域的);(5)企业营业执照副本;(6)房地产开发企业需附开发资质证书;(7)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;(8)散装水泥审批书;(9)××(项目单位名称)关于××(项目名称)项目备案的请示;(10)××街道办事处关于转报××(项目名称)项目备案的函。
核准项目附件包括:(1)项目申请报告(具备工程咨询资格丙级以上资质机构编制);(2)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;(3)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;(4)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;(5)散装水泥审批书;(6)××(项目单位名称)关于××(项目名称)项目核准的请示;(7)××街道办事处关于转报××(项目名称)项目核准的函(8)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。
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。
2、预受理阶段
项目单位网上申报完毕,城阳区发改局项目承办人对资料不全的文件和项目,在2日内确认并一次性网上告知申报单位在限定时间内补齐完整的材料,完成预受理。
3、办理阶段
进入办理流程后,城阳区发改局实行电子化处理,对材料齐全的在限定时间内完成预受理。
(1)在材料齐全、手续完备的基础上,主办科室在5个工作日内(遇节假日顺延)网上完成预受理。如有特殊情况,经发改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可延长5个工作日,并告知申报单位。
(2)对暂时尚不具备备案、核准条件的项目,承办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报单位,并说明原因和事由。
(3)网上预受理后,申报单位接到同意备案、核准通知后,打印项目备案、核准申报表(加盖公章)及附件的复印件等材料一式两份,并携带附件原始件,到城阳区发改局办理正式备案、核准。
(4)全过程公开:从申报到办结的全过程,项目单位均可通过网络跟踪查询。 |